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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救活标准_
时间: 2023-12-27 来源:技术文章

  1、选用气体救活体系维护的防护区,其救活剂规划用量,应根据防护区内可燃物相应的救活规划浓度或惰化规划浓度经核算确认。

  2、有爆破风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选用惰化规划浓度;无爆破风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选用救活规划浓度。

  3、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救活规划浓度或惰化规划浓度,应按其间最大的救活规划浓度或惰化规划浓度确认。

  15、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救活体系设备多于1台时,有必要能一起发动,其动作呼应时差小于2s。

  10、同一防护区,当规划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别离设置,体系发动设备有必要共用。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救活规划浓度、同一喷放时刻进行规划。

  12、喷头的维护高度和维护半径,应契合以下规则:最大维护高度不宜大于6.5m;最小维护高度不该小于0.3m;喷头设备高度小于1.5m时,维护半径不宜大于4.5m;喷头设备高度不小于1.5m时,维护半径不该大于7.5m。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Fra Baidu bibliotek护区选用组合分配体系时,一个组合分配体系所维护的防护区不该超越8个。

  6、救活体系的救活剂贮存量,应为防护区规划用量与贮存容器的剩余量和管网内的剩余量之和。

  7、救活体系的贮存设备72小时内不能从头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体系原贮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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