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工程师《技术》复习资料:点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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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火源是指能够使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这种能量既可以是热能、光能、电能、化学能,也可以是机械能。根据点火源产生能量的来源不同,点火源可分为火焰、火星、高热物体、电火花、静电火花、撞击、摩擦化学反应热、光线聚焦等。

  化学自热着火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可燃物不需要外界加热,而是依靠特定条件下自身的反应放出的热量着火。这里讲的特定条件包括:与水作用、与空气作用、性质相抵触的物品相互作用等。对其控制应当结合以下特点:

  (1)与水作用化学自热着火。遇水反应发生自热着火的物质主要有活泼金属、金属氢化物、金属磷化物、金属碳化物、金属粉末等。其特点是:与水反应放出氢气、磷化氢、甲烷、乙炔等可燃气体和大量的化学反应热。可燃气体在局部的高温环境中与空气中的氧作用,引起燃烧。

  (2)与空气接触化学自热着火。黄磷、烷基铝、有机过氧化物等物质,能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化学反应而着火。

  (3)相互接触化学自热着火。相互接触化学自热着火的物质,正常的情况下一种是强氧化剂,另一种是强还原剂,混合后由于强烈的氧化还原反应而自热着火。例如乙炔与氯气混合、甘油遇高锰酸钾、甲醇遇氧化钠、松节油遇浓硫酸,均可立即发生自燃着火。

  煤、植物、涂油等可燃物质都有蓄热自热的特点,长期堆积在一起,会发生蓄热自热着火。对其控制应当结合以下特点:

  (2)在储存过程中,散热条件不好,通风不良,氧化放出的热量散不出去;堆积内积热不散,促使温度上升,反应加快,当温度达到可燃物的自燃点时,可燃物就会着火。

  (3)蓄热自热着火是一个缓慢过程,通常要相当长时间进行热量积蓄,才会引起着火。

  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稍有不慎,就可能会导致火灾。控制该类点火源时应当注意以下特点:电动机(马达)超负荷运转或绝缘不良、短路发热起火;电气线路安装不牢或接头松动打火,引起周围可燃物着火;乱接乱拉电线或线路绝缘层老化、破损,导致并线短路,产生电火花起火;变压器线圈绝缘损坏或接头接触不良等造成短路或电阻过大发热起火;用过的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未断电起火;熔丝(保险丝)安装使用不合格,超负荷时失去保护作用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引起火灾;使用大功率灯泡靠近可燃物而着火。

  机械点火源即由撞击和摩擦等机械作用形成的点火源。一般来说,在撞击和摩擦过程中机械能转变成热能。当两个表面粗糙的坚硬物体互相猛烈撞击或摩擦时,往往会产生火花或火星,这种火花实质上是撞击和摩擦物体产生的高温发光的固体微粒。撞击和摩擦发出的火花通常能点燃沉积的可燃粉尘、棉花等松散的易燃烧物质,以及易燃的气体、蒸气、粉尘与空气的爆炸性混合物。实际中的火镰引火、打火机(火石型)点火都是撞击和摩擦火花具体应用的实例。实际中也有许多撞击和摩擦火花引起火灾的案例,如铁器互相撞击点燃棉花、乙炔气体等。因此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可以使用铁制工具,而应使用铜制或木制工具;不准穿带钉鞋,地面应为不发火花地面等。硬度较低的两个物体,或一个较硬与另一个较软的物体之间互相撞击和摩擦时,由于硬度较低的物体,通常熔点、软化点较低,则使物体表面变软或变形,因而不能产生高温发光的微粒,即不能产生火花。但撞击和摩擦的机械能转变成的热能却会点燃许多易燃易爆的物质。实际中也有许多撞击和摩擦发热引起火灾的案例。如爆炸性物质、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等受振动、撞击和摩擦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车床切削下来的废铁屑(温度很高)点燃周围可燃物而造成的火灾事故等。在装卸搬运爆炸性物品、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等对撞击和摩擦敏感度较高的物品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拖拉、翻滚等,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对于车床切削应有冷却措施。对机械传动轴与轴套,应定期加润滑油,以防摩擦发热引燃轴套附近散落的可燃粉尘等。

  (1)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并应设置楼梯间(室外楼梯除外),便于双向疏散。

  (2)靠近电梯间布置,将人们常常使用的路线和应急路线结合起来,利于快速疏散。

  (3)靠近外墙设置。这种布置方式有利于采取安全性最大的带开敞前室的疏散楼梯间形式,并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消防队的救援行动。

  (4)楼梯间(除与地下室相连的楼梯、通向高层建筑避难层的楼梯外)竖向要保持上下直通,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

  (6)(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割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能抗住火焰的极限不低于2.00 h的隔墙与别的部位隔开,并宜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设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7)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地疏散要求,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8)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安全疏散的突出物。楼梯间及其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及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10)居住建筑内的可以燃烧的液体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如必须局部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敞开楼梯间一般指建筑物室内有墙体等维护构件构成的无封闭防烟功能,且与其他使用空间直接相通的楼梯间。敞开楼梯间应符合下述要求:

  (2)当低层建筑的层数不超过4层时,楼梯间的首层对外出口可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3)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其他房间的门不应开向楼梯间。

  指设有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及外开门的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一般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物有:

  (3)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 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11层及11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12层以上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

  (4)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和超过五层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包括底层扩大封闭楼梯间)。

  (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下述防烟楼梯间的设置。

  (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在楼梯间出口处设有前室面积不小于规定数值,并设有防烟设施,或设专供防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一般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有:

  (1)人防工程中使用层数超过3层或使用层与室外地坪高差超过10 m的工程,电影院与礼堂,使用面积超过500 ㎡的医院和旅馆,及使用面积超过1000 ㎡的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育馆、舞厅、电子游艺场、餐厅等场所。

  (3)高层民用建筑中的一类建筑,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 m的二类建筑及塔式住宅;19层及19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超过11层的通廊式住宅。

  (2)前室的面积,对于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 ㎡,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10 ㎡,可开启外窗的面积不应小于3 ㎡;对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 ㎡,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可开启外窗的面积不应小于3㎡,对于人防工程不应小于10㎡.

  (4)塔式高层建筑是以疏散楼梯为中心,向各个方向组成平面布置为特点的建筑。对于这类建筑,有时要同时满足独立设置两座封闭或防烟楼梯间及使用功能的需要,十分困难。此时可设置防烟剪刀楼梯间。

  (5)剪刀楼梯是在同一楼梯间设置一对相互重叠、又互不相同的两个楼梯,具有两条垂直方向疏散通道的功能。但如果两梯段之间没有隔墙,则实际这两条通道是处于同一空间内,起不到两条疏散通道的作用。为此剪刀楼梯间的梯段之间应设能抗住火焰的极限不低于l h的实体墙分隔。剪刀楼梯作为塔式高层建筑的两个独立疏散通道使用,应是两个互不相通的独立空间。设计中应分别设置前室,并按这个特点来设计加压送风系统,才可能正真的保证前室和楼梯间成为无烟区。塔式住宅设置确有困难时可设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户门应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

  (1)在楼梯周围2 m范围内的墙上,除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梯段。

  (2)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 m,倾斜角一般不宜大于45.,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m.

  安全疏散距离直接影响疏散所需要的时间和人员安全。它包括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间门或住宅户门的距离和从房间门到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距离。

  为使室内人员能够迅速撤离,从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间门或住宅户门的直线 m;对于低层民用建筑,根据其耐火等级不同,该距离可适当放宽。对附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商业营业厅、剧院观众厅、餐厅、多功能厅阅览室、会议室等,考虑其特殊需要,该距离不宜超过30 m.

  (2)供人员疏散的门不应采用悬吊门、侧拉门,严格禁止采用旋转门,自动起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

  (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门内外1.40 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5)建筑物内安全出口应分散不同方向布置,且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 m.

  (1)公共建筑、人防工程,乙、丙类高层厂房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专用水泵房、观众厅、展览厅、商业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地下室,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以及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 m的内走道,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应设应急照明。

  (2)商场、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开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外,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层间错位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的光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远离出口的地方,应将“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指示标志联合设置,箭头需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

  (3)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拉开”标志。疏散门应设“禁止锁闭”标志。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禁止阻塞”标志。

  (4)除二类居住建筑外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人防工程的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医院的病房等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标志牌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透明材料制造成的保护罩。应急照明灯和灯光指示标志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透明材料制造成的保护罩。

  (2)疏散通道中,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灯光式)宜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应不大于1.00 m.也可把标志设在地面上,上面加盖牢固的不燃烧透明保护板,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 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应不大于10 m.

  (3)疏散通道出口处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天花板小应小于0.50 m;位于门边时,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 m.

  (4)如天花板的高度较小,也可在疏散门的两侧墙上设置,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30~1.50m之间。

  (5)悬挂在室内大厅或走道处的疏散指示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OO m.

  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 min;建筑高度超过l00m的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该少于30 min.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的情况下,应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电源。消防控制室、消防专用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的应急照明,仍应保持与该部位平时工作面上的正常工作照明的照度要求。

  防火分区是根据建筑物的特点,采取对应耐火性能的建筑构件或防火分割物,将建筑物人为划分的能在一段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别的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防火分割就是能在一段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且能把整个建筑内部空间划分成若干较小防火空间的物体。

  防烟分区是指以屋顶挡烟隔板、挡烟垂壁或从顶棚向下突出500mm的梁为界,从地板到屋顶或掉顶之间的空间。为控制烟气在建筑物内任意流动,需要利用一些设备把防火分区划分为若干个防烟空间,再利用区内的排烟口把烟排除。常用的防排烟设备由挡烟垂壁、排烟口和管道式机械排烟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火灾具有突然性、多变性、快速性、扑救难度较大等特点,要根据不一样的情况,采取对应的对策。

  (1)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火灾燃烧的物品大多是化学危险物品,要根据不同的燃烧对象、燃烧状态采取对应的灭火剂。如果灭火剂不正确使用,不仅不能将火扑灭,反而会使火势增大,甚至引起爆炸。

  (2)对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火灾现场产生的各种有毒气体,除应采取通风驱散措施外,还可将中和剂渗入水中,利用喷雾水枪边灭火、边中和有毒气体。

  (2)抓住火灾初期阶段或火势较弱的时机,利用环境条件,以最快的战斗行动,控制和消灭火灾。

  (4)灭火的同时,对着火的设备及四周邻近设备做冷却降温,不能顾此失彼,防止爆炸。

  (6)先扑灭外围火,然后内攻,以控制火势向周围蔓延扩大,防止形成大面积火灾。战斗力量不足时,应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控制火势。

  (8)对于较大面积的火灾,应采取各个击破、穿插分割、堵截火势、适时围歼的方法。

  (2)开阀导流,是将着火储罐、设备的可燃物料导出,以缩短燃烧时间或使燃烧中止的工艺灭火措施。对有压力的设备导流灭火时,要防止造成负压,产生回火爆炸。导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设备的压力,当压力接近表压时,应立即关闭导流阀门,停止导流。

  (1)进入影剧院、礼堂内部灭火的人员,要时刻注意房盖、吊灯有无塌落的迹象。吊灯掉落时间一般在起火后15~20 min.

  (3)登高灭火人员,要注意防止发生滑落事故;在前沿灭火和深入内部侦察、救火的消防人员,要搞好防护工作。

  (4)为避免被救人员重返火场造成重复救人或人员受伤或死亡。应制止一切非战斗人员进入现场。

  (5)关键水枪阵地的设置应同步完成。避免力量部署失调,出现空档,而造成火势流窜。

  地下建筑发生火灾时,由于面积有限,排烟口也不会正好在起火处的垂直方向,加上人们在生疏的地方对自己处的位置和方向也不易分辨,又怕被烟和火围困,就会十分恐慌。这时,请不要惊慌,除了冷静地用就近的灭火器扑救时,趁着烟较少的时候,沿着烟扩散的方向走,就会知道出口的方向;或跟着人群走,也会知道出口方向。如果地下已经充满了烟,应尽快把身体移向墙壁,哪怕周围一片黑暗,也要用手摸着墙壁俯着身体走向出口处。

  (2)利用楼房的阳台、落水管和避雷管线)封闭房间门窗的缝隙,阻止烟雾和有毒气体的进入。

  (4)用绳子或床单撕成布条连接起来,把一端捆扎在牢固的固定物件上,顺另一端落到地面。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触发元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和电源四部分所组成。复杂系统还包括消防控制设备。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场所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储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水的灭火原理:冷却、窒息。不适宜用水扑救的火灾:过氧化物,轻金属,高温黏稠的可以燃烧的液体,其他用水扑救会使对象遭受严重破坏的火灾。

  (2)泡沫灭火原理:冷却、窒息。适合使用的范围: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开采、提炼加工、储存运输、装卸和使用甲、乙、丙类液体的场所。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和储存液化烃的场所;中、高倍数适用于汽油、煤油、柴油、工业苯等B类火灾,木材、纸张、橡胶、纺织品等A类火灾,封闭带电设备场所的火灾,液化石油气流淌火灾。

  (3)气体灭火系统灭火机理。卤代烷灭火机理主要是通过溴和氟等卤素氢化物的化学催化作用和化学净化作用大量捕捉、消耗火焰中的自由基,抑制燃烧的链式反应,迅速将火焰扑灭。二氧化碳灭火剂主要是通过稀释氧浓度、窒息燃烧和冷却等物理机理。

  适用范围:卤代烷和二氧化碳都适用于扑救A类火灾中一般固体物质的表面火灾。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还适用于扑救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的深位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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