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及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

产品时间:2024-01-27 来源:消防报警器材

详细介绍
功能特点: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消防设施操作员》(GZB4-07-05-04)等要求,现依法向宜昌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发布《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及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消防设施操作员,指主要是做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等工作的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可从事消防设施的监控、操作、日常保养和技术管理与培训等工作,从低到高分为初级(五级)到技师(二级)4个职业等级。

  2.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可从事消防设施的操作、保养、维修、检测和技术管理与培训等工作,从低到高分为中级(四级)到高级技师(一级)4个职业等级。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一般考的是“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有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且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有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且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符合申报鉴定的等级。个人通过鉴定官网( )或微信公众号(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和资料上传后等待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鉴定。

  具体流程和要求可以在官网“考试服务”中查询“考生预约报名指南”、“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和“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等进行学习。

  异地考核问题按照报考地鉴定站的考核政策执行,具体能咨询当地鉴定机构,全国各地机构信息和咨询电话可以在官网首页“联系方式”上查询。

  否,符合报考条件即可报名。学习可以下载官网首页“考试服务”中的资料自学,能买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编写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教材自学,也能参加培训机构培训等方式学习。

  收费问题按照报考地鉴定站的考核政策执行,具体能咨询当地鉴定机构。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路69号,咨询电话。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技能考核,技师和高级技师还有必要进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采取机考模式;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综合评审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理论知识、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均采取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的规定,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1次补考。

  成绩出来后,湖北鉴定站会在鉴定官网( )“成绩发布”上发布了重要的公告,考生能够准确的通过公告发布的方式来进行成绩查询。

  2020年1月1日《消防设施操作员》(GZB4-07-05-04)实施后,依据原《建(构)筑物消防员》(劳社厅发〔2008〕1号)职业技能标准考核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与同等级相应职业方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通用。

  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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